·受理范围:对各项改革、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设想;对市政建设、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市场物价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批评、建议和要求;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为了避免过多的转送,更快的答复和处理,请大家先找准需要反映问题的主管市长。
·为了便于及时与大家沟通,请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电话或邮件地址)。
·“市长信箱”对以下信件不予受理:
1、同一问题多次反映,只受理一封,其余归为垃圾邮件。
2、已通过“献计献策”、“12345”热线反映,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或已回复的信件。
3、信访部门已对反映的问题做了信访了结的信件。
4、反映问题不祥,情况不清楚的信件。
5、反映问题无实质性内容,部门无法办理的信件。
6、根据职能职责,政府机关无权办理的信件。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但市长热线办根据“市长信箱”反映的内容,一般较为简单的问题要求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较为复杂的按《信访条例》规定期限进行回复。
·信件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系统自动返回给你的信件编号和密码 ,你可以随时根据信件编号和密码通过“信件快速查找”栏目进行搜索,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并对部门回复进行满意度投票, 投票后可看见本系统的总投票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