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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编号: |
19717 |
来信时间: |
2009-03-18 |
| 来 信 人: |
伍先生 |
信件来源: |
邮件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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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别: |
建议 |
| 信件主题: |
凤翎关消防支队处人行道行人无法过马路 |
| 信件内容: |
市长先生: 您好! 凤翎关消防支队处人行道行人无法过马路,达州晚报曾经报道过,但未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至今还无改观,今再次反映,望市长解决。 引起凤翎关消防支队处人行道行人无法过马路的原因如下: 人行道行人过马路的时间设置过短(大约10秒),老年人根本无法走过,更严重的是大约50%的司机在此处闯红灯,如果,行人让车辆先行后,人行道又是红灯了,如此时过马路,又违反交通规则且不安全,实在恼火! 建议: 1、调整增长行人过马路的时间。 2、安装监控设备(如电子眼),杜绝司机闯红灯现象。 |
| 回复时间: |
2009-03-18 13:14 |
| 回复内容: |
已转市公安局办理。 市长热线办公室 200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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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09-03-23 10:58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对达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由于达州城区行人安全过街设施特别是立体过街设施缺乏,远没达到国家标准“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的,应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要求,且城区的主要路口的人流和车流均远远超过了该标准,应从空间上将人流和车流分离。而目前,只有老车坝和朝阳农贸市场路口部分时段(早7:30--晚21:00)具有人车立体交通功能,其它主要路口只能通过设置信号灯从时间上相对分离(绝对分离将会导致交通堵塞)。导致城区人车争道突出,道路交通不畅,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凤翎关消防支队路口人流集中,行人横过人行横道频繁,车辆流量大。因此我支队在该路口设置了交通信号灯,将路口人流、车流从时间上相对分离,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车辆通行和行人安全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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