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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健
何 平
杨佳鹏
黄平林
古正举
陈中华
吴立岩
 
来信编号: 19704 来信时间: 2009-03-17
来 信 人: 宋宇 信件来源: 邮件
联系地址: 信件类别: 投诉
信件主题: 有关农村土地直补款的问题
信件内容: 市长你好:
    我投诉:渠县义和乡各村的农村土地直补款存在很大差距。据反映:该乡白石村一户村民有3个人的土地,去年领到300余元的土地直补款,而该乡光明村一户村民家有4个人土地,07、08两年的土地直补款合计才领300余元。据称,光明村集资修建村公路,强行从村民土地直补款中扣取了大笔金额。
    修建村公路,实行的是村民自愿原则,而且国家明文规定土地直补款必须直接下发到农民手中,任何单位和干部都不得挪用扣留。
    所以,希望市长能将该乡土地直补款明细查明,给众多村民一个信服的答案,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回复时间: 2009-03-18 13:19
回复内容: 已转渠县人民政府办理。
市长热线办公室
                              2009年03月18日
回复时间: 2009-03-27 14:50
回复内容: “宋宇”朋友,你好!
  来信收悉,现将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一、我乡境内无宋宇此人。
  二、我乡粮食直补款的组成部分为:一般粮食直补14.70元/亩+综合粮食补贴69.54元/亩+水稻良种补贴15.00元/亩=99.24元/亩。
  三、粮食直补政策是按农户家庭种植面积发放,不是依照家庭人口数发放,宋宇所反映的白石村和店湾村(光明村)在土地面积上两 村人均种植面积本就不同等。白石村村民人均种植土地面积约1.4亩,店湾村村民人均种植土地面积约0.8亩。因此,白石村人均所领取的粮食直补款会远远高于店湾村村民。
  四、我乡粮食直补款的发放程序是:先由乡农经站和各村把土地面积核对后,再汇同乡财政所共同核查,上报至县财政局,财政局再按实有土地面积拨款至农村信用社。每个农户凭自己手中的“财政补贴一折通”、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存折密码领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挪用扣留。故宋宇反映该村在修建村级公路强行扣取农民直补款一事不能成立,不属实。

                   渠县义和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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