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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编号: |
19640 |
来信时间: |
2009-03-13 |
| 来 信 人: |
文春梅 |
信件来源: |
邮件 |
| 联系地址: |
大竹县团坝乡三井村六组 |
信件类别: |
咨询 |
| 信件主题: |
80岁老人修农村小公路国家有没有减免费用 |
| 信件内容: |
何市长: 您好!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件!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在大竹县团坝乡三井村六组,今年正在修农村小公路,国家是有一定的补助,但我爷奶都83岁了,奶奶中风躺在床几个月了,但是上面说修公路的按户口交钱,说我爷奶也是要交钱,现在国家政府有没有对高龄老人有所减免费用,我们也去大竹县民政局去问过这事,他们也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的回复,在刚动工的时候说每人300元,后面还要交钱,具体交多少钱没说清楚! 此致
敬礼
文春梅
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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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09-03-16 13:44 |
| 回复内容: |
已转大竹县人民政府办理。 市长热线办公室 2009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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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09-03-26 15:34 |
| 回复内容: |
文春梅同志: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立即派农业服务中心彭文胜和信访办李春华随同江卫村村主任饶正福找江卫村7组组长饶福荣调查落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信访人文春梅反映对象是她爷爷文传超,现年82岁,家住江卫村7组(原三井村6组),是复原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定补297元每月。妻子罗成凤,现年83岁,现已瘫痪在床。长子文加才,现年54岁,在家务农。孙子现年56岁。2009年3月3日在江卫村7组叶家院子 地坝上召开了社员大会。参加人员有本组社员户主代表和村干部共39人,会议内容讨论修本组的公路问题。线路是从饶代学门口修至蒋家湾大院子,另一端修至廖提国家门口。通过预算修毛路需资金5万元左右,社员会上大多同意按现有人口165人平均分担,首次预交按300元每人,每个参会人员都同意并签字。 二、处理依据。按照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的有关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7条,农村老年人在60岁以上就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没有明确规定集资修建公益事业不出资。 三、处理办法。一是按照村规民约有关规定和《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办理。开好社员会,做好会议记录。资金必须统筹管理,做好明细账。二是对政策不理解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使其口服心服。 团坝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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